塵肺病患者廖躍生手捧職業病證明,不知何去何從 周強 攝
  用5年時間贏得官司卻拿不到賠償款
  安化19名塵肺病人艱難維權
  本報記者 雷鴻濤
  在和死亡“賽跑”的同時,吳拾中想拿回屬於自己的近24萬元救命錢。
  吳拾中於2005年1月至2009年4月,在湖南省安化縣清塘鎮蓮花洞煤礦(下稱“蓮花洞煤礦”)從事採煤工作。2009年5月,其被診斷為壹期煤工塵肺並肺功能輕度損傷。
  2013年4月,安化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由蓮花洞煤礦向吳拾中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共計239165元。
  “我當時很高興,認為終於可拿到救命錢了。”9月12日,吳拾中對《法制周報》記者說,沒想到維權的路會遙遙無期。
  經歷塵肺病檢查、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仲裁、一審、終審,吳拾中用了5年。
  因不滿仲裁結果,蓮花洞煤礦將吳拾中告上了法院。2013年11月,安化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決結果與仲裁結果一致。2014年3月20日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
  據吳拾中介紹,和他一樣,還有18名塵肺病患者也贏了訴訟,依據法院判決,這19人一共可以從蓮花洞煤礦拿到賠償款375萬元。
  但他們至今沒有拿到一分錢。為何贏了訴訟依然拿不到賠償款?
  採煤患上塵肺病
  43歲的吳拾中隨身帶著他的職業病證明、湖南省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證書,還有仲裁裁決書和法院的判決書。
  “我現在不能感冒,一感冒就要住院”,吳拾中告訴《法制周報》記者,平時走路不能太快,否則會呼吸困難。
  他是一名塵肺病患者。用吳拾中自己的話說,說不定哪一天就會“離開”。
  “當時在煤礦里採煤,3米之外就看不清了,全是煤灰。”他回憶,出來吃飯時,鼻孔都被堵了,沒有任何防塵措施,有時只能用口呼吸。
  “老闆只要求煤的質量要好產量要高”,吳拾中說,煤越乾,質量越好,煤灰也就越多。那些年,他每天採煤能賺上100多元。
  2009年3月,應相關部門的要求,蓮花洞煤礦的礦工參加集體體檢,體檢合格才能發上崗證。
  “當時益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員來到清塘鎮上給我們體檢,懷疑我們有塵肺病。”吳拾中說,如果要確診,必須要到益陽市疾控中心作進一步診斷。
  隨後,吳拾中等人來到了益陽市疾控中心檢查。不過他們被告知:如果要確診,必須要有煤礦單位蓋章才能檢查。
  於是,礦工們聯繫了蓮花洞煤礦的老闆李金山。
  “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員說,如果蓋了單位公章,就要承擔後果。”吳拾中回憶,當時李金山在疾控中心聽了這麼一說後,沒有蓋章。“老闆說他不認識我們。”
  2009年5月,經過當地鎮政府相關部門蓋章後,益陽市疾控中心給礦工們做了檢查。蓮花洞煤礦的吳拾中等19人被確診為塵肺病。
  吳拾中的職業病證明顯示:其用人單位為清塘鎮蓮花洞煤礦,診斷結果為:壹期煤工塵肺並肺功能輕度損傷,診斷時間為2009年5月21日。
  拿到塵肺病的確診結果後,19人找到了煤礦老闆李金山。“我們想的是,只要煤礦賠償我們每人1萬元,我們也就認命了。”不過,老闆卻撂下了這樣一句話:“一分錢不賠,打官司奉陪。”
  老闆的這句話提醒了這19人:他們決定不挖煤了,去依法維權。
  維權5年贏官司
  一開始維權的時候,他們發現自己沒有和煤礦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買工傷保險。更何況,煤礦老闆說了“不認識”他們。
  在其他礦工證明的情況下,吳拾中等人終於與煤礦方確定勞動關係。
  2011年3月7日,安化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關於吳拾中工傷認定結論書》,予以認定為工傷。
  2012年2月22日,益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吳拾中作出鑒定書,鑒定為肆級傷殘。
  2013年4月16日,安化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公開審理了吳拾中訴蓮花洞煤礦工傷保險待遇爭議一案。
  2013年4月23日,仲裁裁決蓮花洞煤礦共向吳拾中支付工傷保險待遇239165元。
  其中最大的一項為“一次性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為108個月本人工資共計193860元。安化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申請人吳拾中因工致四級傷殘,被申請人沒有依法為申請人參加工傷保險,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作為申請人勞動關係所在的單位,被申請人應當承擔申請人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的支付責任。本案申請人符合農民工身份,職業病診斷之日申請人年齡為38歲,本人提出與被申請人終止事實勞動關係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108個月本人工資,符合《湖南省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相關規定,於法有據,予以支持。
  因不滿仲裁裁決結果,2013年8月,蓮花洞煤礦將吳拾中告上了法院。該案於2013年10月24日在安化縣人民法院進行了審理。
  2013年11月4日,該案一審宣判。記者註意到,安化縣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與仲裁裁決一致。法院判決煤礦向吳拾中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共計239165元。
  隨後,蓮花洞煤礦向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4年3月20日又申請撤訴。益陽中院准許蓮花洞煤礦撤回上訴,雙方均按原審判決執行。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煤礦被判賠

  19人共計375萬元
  據吳拾中一樣,還有18名塵肺病患者也贏了訴訟,依據法院判決,這19人一共可以從蓮花洞煤礦拿到賠償款375萬元。19人的維權過程幾乎一致,均經歷了塵肺病檢查、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仲裁、一審、終審。
  “19人中,最少的可以拿到工傷保險待遇7.2萬元,最多的應該拿到29萬。”吳拾中說,但現在,大家都沒有拿到1分錢。
  廖躍生今年50歲,他1995年2月就開始在蓮花洞煤礦採煤,直至2009年5月。他的診斷結果為壹期煤工塵肺並肺功能輕度損傷。益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廖躍生作出鑒定書,鑒定為柒級傷殘。“法院判決我可以拿到工傷保險待遇99155元,到底能不能拿到,我心裡沒底。”廖躍生對本報記者說。
  “這些工傷保險待遇都是救命錢!”廖躍生說。
  2012年,在公益組織——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大愛清塵基金的幫助下,廖躍生和吳拾中進行了一次免費“洗肺”的活動。
  “洗1次肺要1萬多元,洗了後人精神了很多,但我們自己根本洗不起。”吳拾中稱,維權的過程千辛萬苦,但總有讓他們感動的人出現,這也成了他們的心理支撐。
  46歲的方吉星現在在長沙打小工,“我只能在工地上看看材料,一干重活就呼吸急促。”根據法院判決,煤礦應該支付方吉星24萬多元。“如果老闆有點良心,不管多少都應該補償我們。”方吉星在蓮花洞煤礦工作了7年。他被診斷為貳期煤工塵肺。
  自從確診自己得了塵肺病後,吳拾中等人就一直在關註塵肺病患者這個群體。每當聽見有塵肺病患者去世的消息,吳拾中就感覺好像自己離那一天更近了。
  去年12月底,安化一名塵肺病患者去世。遺憾的是,確診為塵肺病後,這名患者還沒來得及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我聽到這個消息後很心痛,我擔心自己到死那一天都拿不到這筆救命錢。”吳拾中對記者說。
  煤礦:

  “法院判的,去找法院”
  9月15日,本報記者聯繫上判決書上標明的蓮花洞煤礦法定代表人闕運龍。他告訴記者,他於三四年前就離開了該煤礦。
  隨後記者聯繫了該煤礦的老闆(董事長)李金山。
  李金山說,這19人的塵肺病,並非因為在他那裡採煤才導致的。
  “我自己也沒飯吃,我也不好怎麼辦,我虧了4000萬元。”李金山說。
  既然法院判決了,為何煤礦方面不履行判決?這時李金山說:“法院判的,讓他們找法院。”
  9月15日,記者就此事聯繫了安化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相關人士。
  該人士告訴記者,法院執行局多次前往蓮花洞煤礦。“煤礦的賬戶上沒有錢,有幾個賬戶還註銷了。”該人士對記者說,煤礦的案子讓法院頭痛,這些煤礦要麼換了老闆,要麼賬戶上沒錢。
  “煤礦肯定有錢,不然為何能開工?”吳拾中說,老闆只是不想給錢,把錢從公司賬戶轉移到了個人賬戶。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等相關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兩年之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啟動執行程序後,有權根據不同情形劃撥、變價、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實現債權人債權。
  此外李健律師還強調,執行法院採取各種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安化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相關人士對記者說,這個案子他們會一直執行下去。
  名詞解釋
  塵肺病 是一種沒有醫療終結的職業病,是由於長期吸入大量細微粉塵而引起的以肺組織纖維化為主的臟器致殘性疾病。患病後肺組織硬化、石化,導致呼吸極為困難,行動艱難,喪失勞力,大部分人最後被活活憋死。
  據悉,塵肺病已成為中國職業病最嚴重的病種。在所有職業病中,塵肺病占90%;在塵肺病中,農民工占90%。
(原標題:安化19名塵肺病人艱難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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